根据《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8〕16号)和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》(浙政发〔2018〕47号)的规定,现将本企业2021年工资分配信息披露如下:
企业名称 |
清算的工资总额(万元) |
职工人数 (人) |
职工年平均工资 (万元) |
备注 |
市运河 集团 |
13308.25 |
788.98 |
16.87 |
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2022年9月28日